柳州市水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7〕24号)要求,我局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疏理、总结。现就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柳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督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负责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联络、衔接和督办等工作。2017年3月,我局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变动情况,下发了《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柳水利办〔2017〕9号),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继续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017年3月,我局向各科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柳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各科室责任、公开流程及公开时限等,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于2017年11月编制了2017年柳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在柳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多样,分别为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水利信息网、各类报纸、政府公报、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载体的完善、维护和运行,统一平台也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目前2017年我局在各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上共公开信息556条。
二、围绕中办、国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7〕5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办办电〔2017〕64号)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了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平台网络,对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河长制、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社会公益、规范性文件及人事信息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及时公开。同时在各类报纸和微信公众号新闻公开落久、洋溪等水利工程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让群众更好的了解我局工作实绩。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7年,未发现与我局有关的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通过政府公报公开的信息共122条;通过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的信息共90条;另外通过各类方式公开信息148条,在各类新闻报纸媒体上公开144篇。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30条,纸质文件90份。
(四)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7年我局柳州市水利信息网上公开信息148条。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接到请求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我局在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依申请表格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发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切实增加水利信息量和时效性。
附件1: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水利局
2017年12月21日
信息公开选项:予以公开
柳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人: 填报单位:柳州市水利局(盖章)
联系电话:0772-2803010 填报日期:2017年12月21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556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