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水利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柳州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0-11-26 17:3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情况,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我局认真做好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水利工作的透明度,为我市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领导高度重视。实行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从而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理论学习和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方法,深化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成立领导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明清任组长,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站队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并指定专人进行网络维护、专人负责信息网上公开的审核,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专人管、有专人抓。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我局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绩效考评工作相结合,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

二、采取多种公开形式、提高公开实效

(一)建立水利信息公开的门户网站。按照柳州市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目前在柳州市水利局水利信息网站,分成市水利局政务动态、水利政策法规、水利科普知识、柳州市日常新闻等模板,并开设了水利局网上审批办事窗口和柳江河实时水情查询等便民服务,每逢汛期遭遇洪灾,柳江河水位上涨时,柳州水利信息网第一时间发布汛情公告,为市民了解汛情、水情提供了便利,如2009年“7.5”洪灾期间,网站访问量突破7万,最高同时在线人数接近500人。今年网站还新增设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将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图片、简报及学习交流情况在网上公开。

(二)设立电子大屏幕。我局在一楼大厅设置一个电子大屏幕,及时公布汛情、水情等方面信息,使群众能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汛情、水情等方面的情况。

(三)纳入政府行政审批系统。我局按照法定授权依据确定的职责及市政府的要求通过规范行政行为,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了自行清理、全面登记,最大限度压缩工作时间,规定工作时限,并将工作时限分解到各个办事流程和环节中,约束工作人员行政行为,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我局在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审批窗口,印制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29行政审批的办事指南及行政审批申请表并免费发放,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事项。

(四)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条例》及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项列明项目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责任部门等。《指南》对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分类、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和保障、联系方式等作了详细的说明。

(五)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我局分别在局职能科室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接受通过传真和信函方式的书面申请及现场申请,日常也受理相关业务及政策法规查询服务。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450余条,其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0条、法律依据类的信息25条、发展规划类的信息10条、便民服务类的信息50条、其他的信息350余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的主动信息公开形式主要以网络公开为主,部分信息为纸质文档。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及其他情况

2009年来我局没有接到请求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发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到我市督查,我局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对以往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情况,自检情况良好。

五、下一步措施

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二○一○年三月一日





主送: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