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招生项目简介

来源: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发布日期: 2024-06-19 17:35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桂水人〔2020〕9号)等文件要求,为解决基层水利人才总量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结合我区实际,从2020-2024年,组织实施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工作。通过实施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每年培养一批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胜任基层水利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2024年计划面向南宁市隆安县等全区25个市(县、区)招收123物理类高中起点专科层次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考生,由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培养任务,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2024年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市县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需求计划数(人)

备注

全区合计

123


南宁市小计

57


横州市

29


宾阳县

21


隆安县

7


柳州市小计

6


柳城县

3


融水县

3


桂林市小计

5


全州县

5


梧州市小计

3


岑溪市

3


北海市小计

3


市本级

3


钦州市小计

5


钦北区

1


钦南区

4


贵港市小计

3


市本级

3


玉林市小计

5


玉州区

3


北流市

2


百色市小计

4


右江区

1


田阳区

1


那坡县

1


田林县

1


来宾市小计

2


武宣县

2


崇左市小计

30


宁明县

6


扶绥县

3


凭祥市

2


江州区

1


大新县

4


天等县

12


龙州县

2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填报志愿。

(一)高考总分达到2024年我区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基层水利事业。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体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高考总分达到2024年广西高职高专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计划生源地考生,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填报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年度定向招生计划,按高考总分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成绩排位高者优先录取。在定向生源县(市、区)内,如果生源不足,可以在同设区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四、相关政策

(一)定向生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后,由协议有关市、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区各乡镇水利(水保)站、驻乡镇水利工程管理等单位工作5年以上。生源所在市、县(市、区)水利或乡镇人民政府、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定向生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等,按规定程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定向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定向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和教材费,所需费用由自治区水利厅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定向生在读期间、毕业后直至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影响履约的脱产学历教育。定向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免除的学费、免缴的住宿费和教材费并缴纳违约金。情节严重且造成一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