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再次答复(柳水利办﹝2021﹞45号)

来源: 柳州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1-10-29 16:41   

马空等4名代表:

你们在柳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所需县级配套资金的建议》(第63号)于2020年6月15日答复了你们,办理结果为B类,今年我单位继续推进建议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再次答复如下:

一、2020年答复情况:由于《关于解决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所需县级配套资金的建议》中涉及的36019.74万元投资不属于上级批复的移民投资内容,我局建议组织参建各单位对增加的县级配套投资进行梳理审核,对确因落久水利枢纽建设需要并符合相关规定而产生的投资送审计部门审计后,按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决定。

二、今年办理情况:一是积极做好落久水利枢纽工程缺口资金认定工作。2020年11月3日,市人民政府组织落久水利枢纽工程资金缺口专题协调会后,我局立即组织参建单位启动梳理落久资金缺口分类、审计(核)及上报工作;2020年11-12月,在融水县、柳州市分别召开三次资金缺口分类、审核及申报协调会,并邀请自治区安置中心到市局指导缺口资金申报工作。2021年3月,在第三方审核报告完成后,立即组织市财政、审计局及各参建单位确认资金缺口额度、商议资金申报计划。二是全力协调各方做好资金筹措工作。2021年5月24日,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落久水利枢纽工程缺口资金协调会。会议明确由龙溪公司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实施规划调整报告,将符合条件的缺口资金纳入规划调整报告,不符合条件的剩余部分则由市政府及各业务部门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根据会议要求及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安排,目前我局正全力推进实施规划调整报告编制及申报工作,目前修编报告文本已编制完成,预计10月底前组织市级、自治区级审核,力争11月底报自治区发改委审批。报告批复后再向自治区申请按6:4比例安排增加投资。未纳入报告的资金,我局将积极协调各方分头向上级部门争取。

柳州市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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