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水利局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柳州市水利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72-2824895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管理、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提出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建议、市本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时监测等工作,发布柳州水资源公报。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拟订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水利先进实用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评价。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十)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负责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一)组织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二)承担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柳州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市河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柳州市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
(十四)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项目的编报和审批工作。拟订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和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负责对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处罚工作,并开展后扶项目的监测评估和稽查工作。负责对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市水利水电移民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协调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提出解决水库移民安置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工作。承办自治区水库易地扶贫安置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