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科
发布日期:
2019-10-20 10:40  
承担全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管理、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柳州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柳州水资源公报。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实施及管理等工作。拟订柳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拟订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配套文件并监督实施。
通讯地址: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66号市委大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兰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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