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科
发布日期:
2024-05-31 10:29  
承担柳州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市河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柳州市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水利风景区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66号市委大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源
联系电话:(0772)280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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