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006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501006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501006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2023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501006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 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501006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政监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岸线、水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
(三)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事法律法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四)依法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五)依法征收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行政事业性经费。
(六)负责对县区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七)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及刑事案件。
(八)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党群、人事、劳资、文电、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息化、后勤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等工作,负责办理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依法征收本行政管辖区域内的行政事业性经费。
(三)水政监察科。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地方的水政领域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市级水政监察各项制度,指导县区水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水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县区水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
(四)水政执法科。负责市辖区指定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影响行洪、破坏水源、水域岸线、损坏水利设施、违法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等其他违法水事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违反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水事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违法取水、欠缴水资源费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其他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五)水工程监察科。负责市辖区范围内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察工作。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建设程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出借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不按照合同要求履约的违法行为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水利建设市场责任主体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承担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第二部分 501006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收支总预算1,009.84 万元,同比增加411.47万元,同比增长68.76%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9.84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34万元、农林水支出77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4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收入总预算1,009.84 万元,同比增加411.47万元,同比增长68.76% ,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9.84万元,同比增加411.47万元,同比增长68.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柳编〔2022〕5号《关于同意整合水行政执法职责相关事项的批复》的通知,同意将柳江区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柳江区水政监察大队等执法队伍整建制划入市水政监察支队。整合管理全市各辖区水行政执法职责,水行政执法陆域面积增加2537平方公里增长253.7%,执法主干河道增加144公里增长436%、1000km2以上河流干流和200-1000km2河流干流长度增加334公里增长3036%,水行政执法范围倍增,单位人员及经费全额核增。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柳编〔2022〕5号《关于同意整合水行政执法职责相关事项的批复》的通知,同意将柳江区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柳江区水政监察大队等执法队伍整建制划入市水政监察支队。整合管理全市各辖区水行政执法职责,水行政执法陆域面积增加2537平方公里增长253.7%,执法主干河道增加144公里增长436%、1000km2以上河流干流和200-1000km2河流干流长度增加334公里增长3036%,水行政执法范围倍增,单位人员及经费全额核增。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支出总预算1,009.84 万元,基本支出预算901.6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28 %,同比增加348.26万元,同比增长62.93% 。项目支出预算108.2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72 %,同比增加63.21万元,同比增长140.47% 。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 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35%,同比增加38.29万元,同比增长50.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柳编〔2022〕5号《关于同意整合水行政执法职责相关事项的批复》的通知,同意将柳江区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柳江区水政监察大队等执法队伍整建制划入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人员及经费全额核增。
2.卫生健康支出63.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7%,同比增加20.91万元,同比增长49.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柳编〔2022〕5号《关于同意整合水行政执法职责相关事项的批复》的通知,同意将柳江区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柳江区水政监察大队等执法队伍整建制划入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人员及经费全额核增。
3.农林水支出777.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97%,同比增加334.35万元,同比增长75.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柳编〔2022〕5号《关于同意整合水行政执法职责相关事项的批复》的通知,同意将柳江区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柳江区水政监察大队等执法队伍整建制划入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人员及经费全额核增。
4.住房保障支出54.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0%,同比增加17.92万元,同比增长48.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柳编〔2022〕5号《关于同意整合水行政执法职责相关事项的批复》的通知,同意将柳江区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柳江区水政监察大队等执法队伍整建制划入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人员及经费全额核增。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901.6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28 %,同比增加348.26万元,同比增长62.93% 。
2.项目支出预算108.2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72 %,同比增加63.21万元,同比增长140.47% 。
2023 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柳编〔2022〕5号《关于同意整合水行政执法职责相关事项的批复》的通知,同意将柳江区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柳江区水政监察大队等执法队伍整建制划入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人员及经费全额核增。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9.84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9.84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34万元、农林水支出77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9.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63 万元,项目支出108.21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5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72.7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6.3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项目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5.4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目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7.8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项目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69.0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20.3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对柳州市内在水利厅备案的检测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等项目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87.8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水政执法办案、船舶、取水在线等维护维修等项目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4.5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1.6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66.9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34.6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0 万元,同比增加0.80万元,同比增长80.0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00 万元,与上年持平 。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1.80 万元,同比增加0.80万元,同比增长8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柳编〔2022〕5号《关于同意整合水行政执法职责相关事项的批复》的通知,同意将柳江区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柳江区水政监察大队等执法队伍整建制划入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人员及经费全额核增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00 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00 万元,与上年持平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00 万元,与上年持平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1.61万元,同比增加19.55万元,同比增长949.03%。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1.6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00%,同比增加19.55万元,同比增长949.03%;分散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00%,与上年无可比。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00万元。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21.61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水政支队日常工作经费,预算支出58.52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58.52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附件表12。
十三、2023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34.66万元,同比增加59.16万元,同比增长78.3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柳编〔2022〕5号《关于同意整合水行政执法职责相关事项的批复》的通知,同意将柳江区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柳江区水政监察大队等执法队伍整建制划入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人员及经费全额核增。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实有在编车辆0 辆,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501006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 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十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