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

来源: 柳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  |   发布日期: 2021-08-17 18:00   

   

第一部分: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0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政监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岸线、水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

(三)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事法律法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四)依法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五)依法征收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行政事业性经费。

(六)负责对县区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七)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等单位查处水事治安及刑事案件。

(八)完成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党群、人事、劳资、文电、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息化、后勤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等工作,负责办理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依法征收本行政管辖区域内的行政事业性经费。

(三)水政监察科。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地方的水政领域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市级水政监察各项制度,指导县区水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水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县区水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

(四)水政执法科。负责市辖区指定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影响行洪、破坏水源、水域岸线、损坏水利设施、违法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等其他违法水事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违反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水事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违法取水、欠缴水资源费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其他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五)水工程监察科。负责市辖区范围内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察工作。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建设程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出借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不按照合同要求履约的违法行为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水利建设市场责任主体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承担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第二部分: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0年单位决算报表(详见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1,044.01万元,支出总计1,044.0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258.27万元;分别下降19.83%。原因为:其他收入减少。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681.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0.47万元;占比99.86%;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93万元,占比0.14%。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81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29万元,占60.57%;项目支出321.81万元,占39.43%;经营支出0.00万元。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80.47万元、680.47万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84万元,下降1.85%。原因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0.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38%。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14万元,下降1.04%。原因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0.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88万元,9.98%;卫生健康(类)支出35.66万元,占5.24%;农林水(类)支出544.04万元,占79.95%;住房保障(类)支出32.88万元,占4.8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2.55万元,支出决算为68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4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20.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22万元,支出决算为2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5.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3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6. 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2.05万元,支出决算为35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 农林水(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收回。

9. 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0.75万元,支出决算为3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9.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4.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3.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3.85%。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23万元,下降85.1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 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85.19%。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支出,故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县人员公务接待。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人次1次。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0.00万元、0.0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0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二)单位决算中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我单位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3.43分,自评结果为“优”。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0万元,比2019年增加2.89万元,增长5.60%,增长原因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公用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7万元,其中:货物支出2.97万元、工程支出0.00万元、服务支出2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