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荣获自治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奖励资金220万元

来源: 柳州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0-05-12 18:19    |  作者: 王俐尹2133785

日前,从自治区河长办获悉,由于柳州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积极推动河长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在广西2019年度设区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综合评价中位列第3,将对柳州市给予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奖励资金220万元。下一步柳州市将分配此项奖励资金用于本年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特别是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为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增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效果,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促进地方创先争优,自治区水利厅组织2019年度“清四乱”工作完成情况、河长巡河履职完成率、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完成情况、水功能区达标评价和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评价等方面对全区14个地级市2019年度设区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拟对2019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桂林市、河池市、柳州市、南宁市给予激励支持。

2019年,柳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加快落实“四个到位”和推进“六大任务”,河长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

一是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2019年柳州市共新增并销号512个“四乱”问题,占全区新增问题销号总数3222个的15.89%,排查问题数量和销号率均位列广西首位。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全年共立案179起,涉及违法建设、影响城市市容、倾倒垃圾、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违章种植农作物约48550平方米、强制拆除三门江到河表村一带的15个违法建设的砂场,拆除违章搭建的各种小型钓鱼台、棚147个,面积1150平方米、拆除支流网箱4054.20平方米、没收电鱼设备18套、没收渔网、虾笼、地笼334床、没收非法捕捞渔船、浮筒、皮划艇14艘

二是各部门加强联动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要点和总河长令落实责任2019年柳州市用水总量为19.158亿m3,实际用水量低于年度控制目标22.82亿m3;列入考核的31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列入考核的3个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时坚持“系统共治”,率先在全区开展重点小流域水环境调查与评估,开展32条小流域环境监测,初步编制完成《柳江河流域水质保护和提升规划》,开展“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完成饮水安全项目255个2019年柳州市全面完成了自治区要求的流域面积为1000km2以上河流的划界工作,下一步将按照自治区要求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江河湖库和重要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和成果公告工作。

三是积极推动河长履职尽责。2019年柳州市各级河长共巡河87731人次,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印发10期工作简报,开展督查4次,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机制。

四是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新机制。柳州市各县(区)、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行使职责,设立联合执法点共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67次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形成主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新机制。2019年柳州市联合河池市和来宾市建立跨区域河道采砂联动机制,明确了河道采砂规范管理范围、工作目标及合作机制,确定了规划会商会审制度、联合执法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同时柳州市积极推行使用高科技手段对河道进行监管,推进河长制信息化牵头整合来宾市、河池市的建设内容,建设全区首个河道“天眼”监控系统,为全区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先行经验。

此次荣获自治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奖励,是对柳州市河长制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柳州市将强化培训工作,狠抓督导检查,加强舆论宣传,使柳州的河长制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