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水利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二)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有关部门对风电场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多发。三江协合八江风电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山体进行开挖,破坏植被,扰动表土,泥沙冲刷水源地导致项目周边村屯饮用水水质浑浊,影响八江镇岩脚村、福田村、塘水村等3个村共600多户约2500人的生活用水;融水白云风电场项目、三江协合八江风电场二期项目、融安县白云岭风电场四期工程等项目未能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规范建设挡土墙、截水沟和沉砂池,违规倾倒废渣,水土流失问题突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二、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各有关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进督察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指导三江协合八江风电场项目建设单位对影响群众生活饮水的问题立行立改,通过采取清理滤水池、新增水源点、新建过滤池、铺设输水管网、落实后期水源管护费用等措施,影响群众饮水的问题已于2023年10月完成整改。
二是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上下联动,对融水白云风电场项目、三江协合八江风电场二期项目、融安县白云岭风电场四期工程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立行立改并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至2023年底,各项目现场裸露区域得到有效治理。
(二)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执法
市水利局联合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风电项目水土保持问题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发改、生态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并召开全市在建风电项目水土保持专题会议,指导风电企业规范建设活动,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持续做好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工作。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期间,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安县水利局先后对该三个风电场未经批准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倾倒土石渣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罚款50.45万元的决定。
四、验收情况
2026年1月12日,市水利局牵头组织整改验收工作,审核相关县区验收销号台账,一致认为该问题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9日至5月14日。监督电话:2825728。
柳州市水利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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