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柳州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为加强我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我局拟定于2025年12月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工作时间
从12月4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在柳州市区域内注册并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单位,抽查数量不少于50%。凡被投诉举报并经查实,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或在检测能力比对试验中存在较多问题的检测单位,为必查对象。
三、抽查方式和内容
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广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检测单位资质、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仪器设备(计量器具)运行管理、检测行为、检测成果等情况为主要检查内容(本年度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检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二)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三)未按照国家、行业对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文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签证印发检验检测报告;
(四)未按要求规范使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时上传系统;
(五)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四、抽查结果应用
本次抽查结果由市水利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以“一企一单”方式将抽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抽查结果和整改要求逐项落实整改。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检测单位对照抽查事项清单认真进行自查,并做好检测合同台账、检测报告台账及其他备查资料准备。各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检查工作,按要求认真提供有关资料。消极对抗、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检查组成员应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精神开展检查工作,按清单的检查指标、检查内容和标准要求逐项进行检查评价,现场填写抽查记录表并经被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并留存现场检查记录、照片等证据资料以及相关检查材料;被抽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人员应做好调查取证等执法前期工作。检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保守检查对象商业机密。
联系人:吕和强,联系电话:0772-2868054
附件:广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柳州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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