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水利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柳州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3-01-04 18:08   

中共柳州市委、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自治区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柳州市各级水利部门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法治手段推动柳州水利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效。柳州市水利局政策法规科获全国水利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一抓砂船禁采区非法滞留案入选柳州市十佳行政执法案卷。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柳州市水利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左崖作为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主持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2次,召开专题培训1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柳州市水利局行政检查制度》,并组织相关科室及单位负责人开展培训。通过持续完善水利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水利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强化内部培训,落实法治意识形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左崖同志主持召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邀请法律顾问对《民法典·合同编》及合同草拟实务法律进行专题讲座以及参加“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治水管水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立法,助推水利行业治理体系

柳州市通过出台地方性法规,设立专门保护柳江流域的专职机构等手段,有效破除行政边界壁垒,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治水、合力管水。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首次把河长制工作列入立法,同时在柳江流域实施全面禁止经营性采砂。近两年来,我市城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持续排名全国第一,水生态治理成效显著。

四、线上线下齐发力,打好普法宣传组合拳

柳州市水利局围绕普法工作,积极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宣传月”和“宪法日”为契机,通过公益视频、有奖答题、广播热线、微信推广等线上新媒体形式打造“指尖上的普法”;利用送法下乡、法律“六进”等线下活动开展“面对面普法”,形成了三江侗族自治县吹芦笙、跳多耶普法文艺演出等一批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联合团市委开展的“河小青”志愿服务活动,成为我市宣传水法律法规以及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品牌之一,普及全市人口约200余万。

五、强化执法监管,落实水利行业规范化管理

(一)全面推动执法机构改革

自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机构级别从正科级参公执法单位提为副处级参公执法单位后,我市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2022年,根据“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推进市辖区水行政执法队伍工作,五城区水行政执法工作由市水政监察支队统一负责,整合后市水政监察支队配备水行政执法人员48名。

(二)理顺执法职责,全面开展打击违法水事行为

1.落实河湖保安专项执法行动。我市印发《柳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及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县(区)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目前已对县区19处线索进行核实,对涉嫌违法行为督促县(区)水行政执法部门“应立尽立”。

2.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取水专项行动。为加强对取用地下水取水户管理,我局印发《2022年柳州市开展农庄取用地下水排查及〈地下水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方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经营性农庄进行取用水来源情况排查并入户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同时建立经营性农庄取用地下水情况台账,对拒不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农庄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督促各县(区)61家取用地下水农庄依法进行整改。

3.以执法促管理见成效。出台《柳州市水行政违法案件移交流程(试行)》,理顺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相关事宜,加强业务部门与执法部门衔接力度,推动业务指导执法、执法促进管理的良好循环。截至目前,我市对已移交的5个水土保持、19个侵占河湖类、17个妨碍水库行洪类线索依法进行核查。

4.加强部门协作打击非法采砂。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依托“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平台,利用柳江干流河道“天眼”监管系统,提升我市河湖动态监测监管能力。今年我市河长办、水利局、市检察院、海事局等部门在柳江流域开展河道非法采砂联合执法行动,查获4艘采砂船、25艘运砂船,查获非法开采的鹅卵石7353.5立方米(计11248.1吨),罚款158.5万元,为我市历年来查获最多且涉案金额最大的系列非法采砂运砂案。

5.打击水工程范围内违法专项行动。我局对水库溢洪道私自设置拦鱼网阻碍行洪等影响防汛保安问题进行摸查整改,责令相关县(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问题依法立案处理。目前已通过执法手段制止36个侵占河湖、妨碍行洪违法行为,正在对3个影响行洪的违法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6.继续落实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022年,我市结合河湖保安专项执法行动抓执法监督检查,针对水行政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县(区)下达《执法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份及《执法督查通知书》3份,目前全市整改率达90%。

7.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人员保障。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定期对落实“三项制度”开展检查。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强充实水行政执法人员力度,全市新增参加全区执法考试人员41名,其中市水利局处级领导参考率达80%,目前我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61人。

8.认真落实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法治专题培训22次,培训人次达1000余次。创新开展“执法大讲堂”活动,以水行政执法需求为导向,结合日常执法办案实际,以交流讲学为主,为执法人员搭建一个沟通交流、学习成长的平台。目前已开展6期课程,内容包括法治政府建设、权责清单梳理、典型案例分享、水资源费征收事项等,有效提升我市水行政执法水平。

2022年,全市共计巡查河道5987.64公里,水域面积1222.56平方公里,出动人员2335人次,船只314船次,车辆354车次,处理行政违法案件45起,其中42起已结案,结案率达93.3%。全市共征收水资源费476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197.2万元。在全区较先落实对公共供水企业依法实行以取水口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2年我市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均有较大提升。今后,我市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推进水行政执法基地前期工作,以防汛保安专项执法、非法取水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不断推动水利监管治理向好发展,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为抓手,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维护国家水安全,不断提升水利行业在人民群众中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柳州市水利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