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召开2024年在建风电项目水土保持专题会议

来源: 柳州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4-06-14 11:15    |  作者: 黄海玲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全市在建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2024年6月12日,柳州市柳江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在建风电项目水土保持专题会议。

会议传达了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指示和工作要求,通报了2023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典型案例水土保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条款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宣讲。

会上,柳州市柳江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左崖同志对风电项目落实水土保持防治工作作部署讲话。一是各县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水土保持问题的整改;二是县人民政府要全面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加强对风电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四是各风电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主体责任;五是各风电项目参建单位要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

会议强调,各县人民政府要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讲发展的深度、讲民生的角度,全面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要求,务必从严从快推动水土保持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进一步压实水土保持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和领导,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及时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销号和闭环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

柳州市柳江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以及项目所在县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的领导同志以及17个在建风电项目的参建单位代表共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