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召开2021年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

来源: 柳州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1-11-19 18:13    |  作者: 王睿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办案质量,全面提升市水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1月17日至18日,柳州市水利局主持召开了2021年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组织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已办结的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交叉评查并对新出台的《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地下水管理条例》进行宣贯

本次评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11月17日,与会人员分为四个评查组,从案卷立案、调查取证、审查、送达和执行到卷宗归档,严格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进行评查主要围绕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自由裁量权行使、查审分离、收缴分离执行是否到位;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是否完整、制作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准确告知救济程序的途径和时限;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进行了法制审核,符合重大执法案件的是否经过集体讨论等方面进行评查。采取一卷一评的方式,确保本次评查不走过场,评查结束后各组长对本组评查案卷存在的问题一一总结。

11月18日,进行第二阶段工作会议。市水利局对本次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此次共评查了39份案卷,从提交的案卷材料来看全市的水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案卷制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其中做得较好的有鹿寨县、市水政监察支队。同时,也发现案卷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缺少案卷内缺少执法人员的签字、案件名称命名不够规范、案件集体讨论的资料不够齐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未能很好的体现等。下一步,全市要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把水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广西水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法律法规等,将“三项制度”相关要求贯穿至整个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合法、办案规范、文书标准。对评查发现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评查情况通报后,市水政监察支队执法科副科长通过典型执法案卷范例与参会人员进行执法办案和案卷制作归档进行交流。

最后,由市水利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对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即将于12月1日实施的《地下水管理条例》进行宣贯。对全市各级水行政执法部门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抓落实,全面领会两部《条例》的核心要义。把落实《条例》作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全方位学习领会,增强全市水行政执法队伍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强化执法措施,全面贯彻两部《条例》涉及水行政执法部门的各项内容,主动抓好执法措施;三是要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抓落实,推动两个《条例》的落地见效。

全市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20余人参加了此次评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