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覆盖工作

来源: 柳州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1-09-24 17:04    |  作者: 刘高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根据《水土保持法》和国家、自治区关于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要求,柳州市水利局制定2021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8月起开展2021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8月至11月,对市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51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抽取25%开展现场检查,对其余在建项目采用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实施遥感监管和书面检查,实现在建项目监管全覆盖,同时督促已完工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13个项目及时完成验收工作。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水土保持设计、施工、监测是否落实到位;二是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是否做好表土的防护措施;三是取、弃土场选址和防护情况,严查施工中乱倒乱弃;四是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避免产生严重水土流失隐患;五是历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不按时整改的采取责任追究措施。监督检查结束后,将对存在较重问题的项目印发书面检查意见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