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河长制工作再获殊荣

来源: 柳州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1-06-04 17:39    |  作者: 梁丽

64收到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柳州市水利局荣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柳江区河长办副主任孔繁熙荣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柳城县副县长、县级河长王融莉荣获“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表彰是继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0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我市鹿寨县位列“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获评的17个市(县、区)名单中,荣获奖励资金1000万元之后,柳州市河长制工作再获殊荣。

据悉,柳州市2020年持续推进河长制“有名”“有实”“有能”,严格执行河长巡河制度,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四乱问题销号总数连续两年全区排名第一),超额完成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积极探索机制创新,扎实有力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认真落实“六大任务”,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此次表彰进一步激励我市各级河长和广大从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履职尽责。下一步,柳州市将戒骄戒躁、乘胜追击,认真贯彻落实《决定》文件精神,牢记初心使命,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敢于创新、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同时,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方针,以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为重要抓手,共同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河长制”带来“河长治”,努力打造出老百姓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让河湖治理成果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