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水预算管理节余额度交易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6-04-10 11:05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水资源要实施总量和强度双控,作为约束性指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合理分解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扎实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探索用水预算管理试点。2024年5月水利部印发了《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7月通过印发《水利部办公室关于公布水预算管理试点地区的通知》(办节约〔2024〕219号)文件,确认柳州市列入全国水预算试点地区之一。

在自治区水利厅的指导下,柳州市水利局于2024年12月组织优化完善了《广西柳州市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已获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水利部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水预算管理配套政策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节余用水市场化交易的规则和程序。

2025年11月27日柳州市水利局结合柳州实际,印发了《柳州市水预算试点工作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规范了水预算基准额度确定、节余额度交易等水预算管理工作,但缺乏详细的工作开展程序安排,需要出台详细的配套制度文件,为节余额度交易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支撑。

因此,组织编制《柳州市水预算管理节余额度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统称“《额度交易实施细则》”)十分必要。

二、出台依据

1.《水利部印发<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水节约〔2024〕132号)

2.水利部《关于公布水预算管理试点地区的通知》(办节约〔2024〕219号)

3.《柳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水预算试点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柳水利办〔2025〕63号)。

三、主要内容

节余额度含义

水预算节余额度是指柳州市境内用水单位在年度下达的预算额度范围内通过实施节水技术改造、节水精细化管理、转变用水方式等途径节余的水预算额度,在预算年度内生产等量产品的实际用水量低于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水预算额度的差额水量。

(二)节余额度交易含义

节余额度交易是指交易主体借助市场机制实现节余额度流转的行为。在用水单位节余额度交易中,转出节余额度的一方为转让方,获得节余额度的一方为受让方。

交易程序

节余额度交易须通过柳州水预算管理智慧提升工程交易模块进行,平台依法公开水源类型、交易量价等关键信息并接受监督。交易主体需在平台开立唯一实名账户,按规定流程完成注册、交易及结算,保障交易活动规范透明。

)交易期限

水预算额度有效期截止当年年底,节余额度转让期限应在转让方水预算额度的有效期限内。

)其他规定

节余额度交易应坚持将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用途管制要求,不得以交易为名套取用水指标,不得影响公共利益和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在节余额度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若存在弄虚作假、扰乱交易活动,或者未按规定进行交易,以及擅自转让节余额度等行为,依照《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实施日期

《额度交易实施细则》自2026410日起施行。

(联系人:白勋山 联系电话:0772-2871513  柳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