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水预算管理用水审计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水资源要实施总量和强度双控,作为约束性指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合理分解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扎实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探索用水预算管理试点。2024年5月水利部印发了《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7月通过印发《水利部办公室关于公布水预算管理试点地区的通知》(办节约〔2024〕219号)文件,确认柳州市列入全国水预算试点地区之一。
在自治区水利厅的指导下,柳州市水利局于2024年12月组织优化完善了《广西柳州市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已获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水利部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水预算管理配套政策制度,对于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特别是临近计划用水红线的用水单位,探索用水审计,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2025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白皮书》,其中发展节水产业的目标任务要求做好《柳州市用水审计实施办法》印发工作。
2025年11月27日柳州市水利局结合柳州实际,印发了《柳州市水预算试点工作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规范了水预算基准额度确定、用水审计等水预算管理工作,但缺乏详细的工作开展程序安排,需要出台详细的配套制度文件,为水预算基准额度确定及核算、用水审计等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支撑。
因此,组织编制《柳州市水预算管理用水审计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统称“《用水审计实施方案》”)十分必要。
二、出台依据
1.《水利部印发<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水节约〔2024〕132号);
2.《水利部关于公布水预算管理试点地区的通知》(办节约〔2024〕219号);
3.《柳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水预算试点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柳水利办〔2025〕63号)。
三、主要内容
(一)用水审计含义
对审计对象取水、用水、退(排)水等用水过程的合规性、经济性及生态环境影响进行监督、审查与评价的活动。
(二)审计范围
纳入柳州市水预算管理范围内的用水单位。
(三)审计方式
采取定期、分批次对审计对象开展用水审计。对年度用水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采取不少于10%的抽查方式开展用水审计,其他用水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用水审计。
(四)其他规定
被审计的用水单位应根据审计需要向具有审计权限的部门或授权委托的社会用水审计单位提供资料,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
四、实施日期
《用水审计实施方案》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
(联系人:白勋山 联系电话:0772-2871513 柳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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