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水预算试点工作管理制度 (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5-11-27 10:50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水资源要实施总量和强度双控,作为约束性指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合理分解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扎实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探索用水预算管理试点。2024年5月水利部印发了《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7月通过印发《水利部办公室关于公布水预算管理试点地区的通知》(办节约〔2024〕219号)文件,确认柳州市列入全国水预算试点地区之一。

为健全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体系,贯彻落实上级试点方案的决策部署,规范柳州市水预算试点管理工作,提升柳州市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服务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水预算试点工作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出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节约用水条例》

3.《水利部印发<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水节约〔2024〕132号)

4.水利部《关于公布水预算管理试点地区的通知》(办节约〔2024〕219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制度》共有四章二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水预算程序、预警与管理、附则等内容。

(一)明确界定相关内容。包括《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总量强度控制要求和组织管理体系等基础性内容,构建市水利局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和其他单位协同配合的水预算组织管理体系。

(二)建立水预算管理流程制度体系。《管理制度》按照“告知—复核—下达—执行—调整—决算”的程序展开,明确了各环节具体时限与操作要求,允许企业根据需求开展水预算额度调整,建立节余水量水权交易机制,做到既和上位法要求一致,又符合我市实际,全面规范和提升我市水预算试点管理工作。

(三)严格预警管理。《管理制度》建立水预算监测预警机制,规定超预算额度和用水审计的管理要求,明确水预算项目建设的监管主体,鼓励水预算管理单位实施节水改造。

四、实施日期

《管理制度》自20251127日起施行。

(联系人:白勋山 联系电话:0772-2871513  柳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