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推行河长制做了哪些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   发布日期: 2021-07-21 08:50   

答:自中央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事关全局的战略高度来抓,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迅速在全区推动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在2017年11月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河长制;陈武主席在2018年初的《学习时报》刊发署名文章,强调要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生态环境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使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让绿色成为广西经济发展的最美底色。今年1月13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河长制工作现场会,孙大伟副书记强调要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切实维护好江河湖库健康生命,进一步擦亮我区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作为。总体而言,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蹄疾步稳,顺利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2017年以来,彭清华书记先后5次对河长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我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一意见一方案”)两个文件并签发;陈武主席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审议河长制相关文件,并出席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亲自部署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自治区成立了由党政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8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河长制工作;自治区有关党政领导担任西江、柳江、郁江、桂江4条主要江河干流的自治区河长,统筹抓好大江大河管理保护;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自治区河长办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河长制工作。全区各地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辖区总河长,亲自抓部署抓落实;成立领导机构,相关党政领导担任辖区内主要河流河段河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全面落实推行河长制各项措施。今年2月5日,刚调来广西的方副主席第一时间到自治区水利厅和河长办调研指导工作,对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了总体部署,明确了2018年重点工作要求。 

  

  (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重点工作。一是落实四个到位。我区根据中央《意见》和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实施方案》精神要求,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截至2017年底,自治区、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7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223个乡镇(街道办)四级工作方案和中央要求出台的河长制六项制度全部印发实施;自治区出台了“一意见一方案”两个文件,明确规定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河长,全区共落实总河长2705名,实行“双总河长制”;在全区江河湖库分级分段建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实现“河长制全覆盖”,落实河长63271名,各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着力解决江河湖库存在的突出问题,五级河长累计巡河10万人次以上;县级以上河长制办公室全部挂牌设立,落实了机构、人员、场地、设备等必要条件,还有586个乡镇也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我区“四项约束性指标”已全面完成,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六大任务扎实推进,依法治水管水水平和成效不断提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已由“见河长”转向“见行动”“见成效”新阶段。二是夯实基础工作。全区江河湖库名录调查全面完成,18936条江河、18个湖泊建立了一河一档、一湖一档,“一河(湖库)一策”方案编制实施工作稳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采取试点建设和引进应用平台等方式,在自治区、8个设区市、16个县投入试运行。三是稳步推进湖长制工作。中央下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相继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自治区拟出台广西湖长制工作方案,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按照工作部署,自治区河长办已于2018年初牵头组织完成广西湖长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近期已报送自治区政府。 

  

  (三)开展河湖水环境整治,切实履行河长职责。根据主要任务要求,我区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和环境治理,在全区推广生态养殖,以实际行动保护绿水青山。一是开展清河行动,确保江河安澜。积极组织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清河行动,切实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全区河道采砂和江河湖库执法专项检查,并联合湘粤两省开展交界水域渔政和采砂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网箱养鱼、非法采砂行为。同时,开展“清废打假促达标”“铲污除险卫家园”“督政促企保蓝天”等专项行动。南宁市、贵港市、百色市组织对郁江干流实施清河行动;北海市、钦州市、玉林市大力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清拆或关闭搬迁养殖场2392家,清理生猪约28万头,清拆栏舍约57万平方米;改造养殖场605家、猪舍面积约12万平方米。通过清河行动,有力打击了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八桂大地江河安澜的大好局面。二是开展环境治理,捍卫金字招牌。我区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于5月1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全面开展水功能保护区划界工作。大力推进漓江、九洲江、南流江、钦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投入治理资金19亿元,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促使重点流域水质水环境得到显著改善。2017年,九洲江两广交界石角断面主要水质指标均达地表水Ⅲ类标准,获得了环境保护部华南督察局的肯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高度赞扬。柳州市以生态景观廊道作为建设重点,投入50亿元打造了“百里柳江、百里画廊”响亮城市名片。贺州市强力推进以“一江九河连七湖”为重点的贺江水系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规划建设了爱莲湖、三家滩等多个湿地公园。来宾市大力推进西江来宾段生态走廊建设,加强以大瑶山为重点的水源林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守好“山上、天上、水里、地里”四条生态底线。崇左市以花山岩画入选世界文化遗产为契机,大力推进左江流域环境整治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区52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2%,森林覆盖率达62.28%,植被生态质量和植被生态改善程度居全国前列。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红利逐步释放,“金不换”的生态优势得到有力保障。三是推行生态养殖,护航绿水青山。2016年底,我区印发了《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养殖场粪污处理率达100%,集约化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处理率达90%以上。2017年,我区制定了《全区大力发展渔业生态养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工作,投入1.26亿元用于发展各类生态养殖项目;组织实施生态养殖春季大行动,大力推广应用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举办增殖放流活动18次,放流各类鱼苗1100多万尾,努力恢复水生生态系统。 

  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今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定能继续乘势而上,攻坚克难,继续保护好我区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维护住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安全。